發布時間: | 2022/10/29 9:50:36 | 人氣: | 672 |
案情:原告擬投資入股二被告經營的美容護膚店。2020年11月22日原告與二被告簽訂《投資入股協議書》,由原告出資15萬元認購24.5%股份。合同簽訂后,因無法滿足原告的繳納社保要求,雙方發生矛盾,原告要求退出并返回全部投資款。找律師電話:13983029577
案件承辦過程:
案件啟動后,承辦律師多次與當事人進行溝通,了解到繳納社保只是矛盾爆發點,即使二被告現在愿意幫其繳納社保,當事人也不同意繼續合作,因為該門店經營狀況不佳,一直在虧損狀態,因此其核心的需求是為了拿回投資款。
然而以未繳納社保或者經營虧損為由去主張解除股權轉讓這一訴訟思路顯然無法得以實現,其既無法律依據也無合同依據。
靜安區承辦律師在調取了相關證據后發現,該門店一直處于非法經營狀態,既未進行工商登記,也無特許經營審批,衛生許可證也一直未去辦理。在得到這一關鍵性證據后,承辦律師立即聯系當事人闡述新的訴訟思路,也即以根本違約為由去主張對方違約,并且以簽訂時對方涉嫌欺詐為由輔以可撤銷合同進行雙保險。當事人對此表示非常愿意接受。
本案訴訟過程中,被告在其代理律師的指導下,在原告立案一個月后,申請了工商登記辦理了營業執照,同時以我方當事人不配合為由進行抗辯,主張合同已滿足繼續履行條件且其并未違約。承辦律師在其代理意見中表示:被告后續的補救行為,無論做到何程度,其始終無法消除違約的事實和影響。并且即使被告進行工商登記的補救,但仍無法辦理出美容的特許經營及衛生許可,一直是處于非法經營狀態。而原告簽訂合同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合法經營美容相關業務,已經因被告的根本違約而導致無法實現,并且在合同簽訂之初就存在欺詐。
法院在進行兩次開庭后,最終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辦案總結:
我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應當充分了解當事人的根本目的,在了解糾紛后,應當理性分析案件可能的走向。當事人作為案件的親歷者,情緒可能導致思維僵化并且因其缺乏相應法律知識,其提供的思路律師僅需做參考。承辦律師應當獨立進行思考,在了解當事人的根本目的和調查取證后,提供更專業的訴訟策略以便實現當事人的核心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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